法槌的前世今生
大家都知道,法官有一个威严的“神器”——法槌。
但是你们知道吗?法槌在中国并非舶来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开始使用惊堂木,这可以被视为法槌的雏形。据《国语·越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
(没错!这就是Created In China!)
前世
惊堂木的正式名称叫“气拍”, 又名“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抚尺”的,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有角有棱,取“规矩”之意。因其一响之下,满堂皆惊,具有严肃法堂、壮官威、震慑受审者的作用,所以俗称“惊堂木”。
唐代之前,“惊堂木”并无图案,只是为方便起见,将其顶面做成弧形而已。
唐太宗时期,为了美观,惊堂木上开始雕刻龙、虎、狮等动物图案。
武后(武则天)永昌年间,惊堂木图案定为龙形,取龙乃皇权之意。其后宋、元、明、清,虽然形制稍有变化,但都延续以龙为饰。
“惊堂木”经历代制度的沿革与演变,从开始只是官员才能使用,后来流传到民间,成为上至“九五之尊”的皇帝,下至“三教九流”的艺人,皆沿袭使用的物事。
有民间流传的一首《惊堂木》诗
这首诗即是说,在不同的人手上,“惊堂木”有着不同的称呼,代表的意义也是天差地别。
皇帝使用的“惊堂木”称“龙胆”,又称“震山河”,其意是天子一拍,四海皆闻,以显示其至高无上的权威
皇后使用的“惊堂木”称“凤翥”,又称“凤霞”,以显示高贵
丞相使用的“惊堂木”称“运筹”,亦称“佐朝纲”,以显示其宰辅重任身份
将帅使用的“惊堂木”称“虎威”,又称“惊虎胆”,用以壮军威
御史、知府、县令等文官使用的“惊堂木”称“惊堂”,以助声势,严肃气氛
和尚、道士使用的“惊堂木”称“振坛”、“驱邪”、“戒规”、“醒木”、“令牌”,都用以醒神
私塾先生用的“惊堂木”称“醒误”,亦称“呼尺”或“戒尺”,和以维持课堂纪律
说书艺人使用的“惊堂木”称“醒目”,又称“过板石”、“拎儿”、“止语”等等,开篇前一拍,是在告诉听众保持安静,说书马上就要开篇了
是不是要晕了,其实还不止这些。当铺、中药铺、客栈柜房也都使用“惊堂木”,名字也是各不相同……
一直到民国初年,法院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惊堂木,直到今天,还能看到它的影子。
今生
在重新审视我国古代“惊堂木”,并借鉴西方国家在法庭中使用的法槌,我国于2002年6月1日,提出了“全国人民法院都使用法槌”的新举措,以维护法庭秩序、体现法律尊严、控制庭审节奏。
我国法槌长啥样?
我国的法槌外形厚实,槌体的正上方雕刻着传说代表公正的獬豸,寓意法院应保持廉洁公正的形象。下图为高冷的獬豸↓
顶部镶嵌有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图案的铜片,法槌的手柄部分雕刻有麦穗和齿轮,寓示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此外,槌头上镶嵌的铜片上将根据不同民族地区使用不同的民族文字。
法槌的底座用一整块方木制成。方形底座与圆形槌体暗喻方圆结合,即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奉上大头特写一张↓
和前世有何不同?
“法槌”虽然是从古代“惊堂木”引伸、脱胎而来,有其继承与创新关系,又具备现代的民主特色。
古代“惊堂木”时代,审案官吏是主体,当事人是审讯对象,往往容易给人产生恐惧感。
现代“法槌”时代,当事人是主体,法官是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槌”是公正的象征。
何时使用法槌?
最高人民法院法槌使用的操作程序为:法庭开庭或继续开庭,先敲槌后宣布;休庭或闭庭,先宣布后敲槌;判决或裁定,也是先宣布后敲槌。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法槌敲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喧哗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历史在进步,旧有的制度在时代的潮流中延续下来的背后,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铭记历史,并不意味着拘泥于历史,仰望星空,我们才能看到前路。
供稿∣梧州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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