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南宁电动车新规实施,不是你想骑就能骑了!
每天在南宁上下班
“最”让人头疼的就是出行方式
开车太拥堵,坐公交地铁人又多
还好有灵巧快速的电动车能自由穿梭
骑上电动车就好像永远远离了堵车
今年4月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施行后
许多“超标”车主都十分关注
自家的电驴究竟还能合法上路多久?
今天,相关条例终于明确给出了
“标准答案”
12月31日下午,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与回收;注册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充电与消防安全等予以规范,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条例明确规定,正式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为十年,临时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满或者号牌已被注销仍继续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要受罚。
图为两块编号相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左为临时号牌(大牌),右为正式号牌(小牌)。
也就是说
在条例施行后
登记取得小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有效使用期为10年;
只取得大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在3年过渡期满后
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超标车过渡期满上路行驶 罚驾驶人50元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旧标但不符合新标以及既不符合旧标也不符合新标二种情形。根据信赖保护的原则,对于符合旧标但不符合新标的车辆,应当允许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路。
为此,条例作出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南宁市有将近200万辆领取正式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这类车的清理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立法应保障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为此,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及第三方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正式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执行号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为十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号牌有效期届满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不再延续的,号牌予以注销。”
条例还作出了“过渡期满或者号牌被注销驾驶处罚”规定。明确规定,过渡期满或者号牌已被注销仍继续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驾驶超标电动车 应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规定,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装载货物的,不得影响正常的脚踏骑行。鼓励为电动自行车加装定位装置。鼓励为电动自行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
电动车是“肉包铁”
不像轿车一样有防护措施
一旦出事,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
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
只要受到碰撞,轻者可能脑震荡
重者造成脑网膜下腔出血
难以医治甚至直接死亡
条例还作出了“未佩戴安全头盔处罚”规定。凡违反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处二十元罚款。
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为电动车充电
条例作出了“停放、充电安全”的相关规定,同时设置了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时,不得有下列行为: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在没有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充电;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插座;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条例作出了“违法停放、充电处罚”的规定。凡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的;在没有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乱接充电线路的;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插座的。不得在人行道上 骑行电动自行车
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下列规定: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携带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当推行,不得骑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停车让行;利用人行横道通过路口、路段时,主动避让行人;转弯时,应当开启转向灯,没有转向灯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转弯;遇有雾、霾、雨等低能见度或者夜间行驶,应当开启照明装置。
最怕正常驾驶时突然钻出一辆电动车
一脚急刹都不一定管用!
面对这样乱窜的电动车主只想说:
别再作,生命不是儿戏!
有的人骑着电动车
就喜欢在马路正中间穿行
抢占汽车的通道!
可是,你确定你撞得过汽车?
电动车骑士们的普遍错觉:
我能过去,然而人生不是游戏
你这么赌,赌的是自己的命
相信我,我能过,再给我一秒……
条例作出了“违法驾驶处罚”的规定。凡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电子行驶证)的;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利用人行横道通过路口、路段时,未主动避让行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
其实,这些条条框框都是为了大家好
因为不守规矩的电动车
实!在!太!可!怕!啦!
想让电动车交通更加规范
一方面需要更完善的管理制度
更重要的还是看驾驶人的安全行驶!
小编在这里呼吁骑电动车的盆友:
遵守交通安全,杜绝违法行为!
不管开什么车,大家都应该安全第一哦!
|作者:黄世钊